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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器人学院)关于2025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侯金 编辑:侯金 审核:杨春勇 上传:汪烈 日期:2025-10-17 点击:


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中南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29)《中南民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民大教学〔201815号)、学校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5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魏大江、杨春勇

副组长:侯金、朱翠涛、崔勇强、王东苗

考核专家组:

组长:侯金 王东苗

成员:李中捷、罗伟华、龙浩、徐建、饶文贵

秘书:汪烈、郭雨萱、黄青松

二、转出计划

从我院转出学生人数和比例不设限制,申请转出的学生须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且达到申请转入其他学院的各项转入要求。

三、转入计划

(一)面向对象

我院面向全校接收2025级本科生,转入我院电子信息大类大类转入,转入成功将参与我院在学大类学生专业分流)。

(二)转入计划数

学院2025级电子信息类专业计划转入学生数:23人。

四、电子信息类转专业招生及复试细则

(一)招收条件

1)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需按照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取得转入电子信息类专业资格申请转入学生须高考为理工类考生(其中物理为必考科目)招生简章中限定不能转专业者不具备转专业资格。

2)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和《数学》考试。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统一组织安排考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学校统一安排为准。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综合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综合复试的视为放弃转入资格。

3)转入学生须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重要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4)不接受调剂。

(二)考核办法

我院转专业考核工作包括学校组织的统一笔试和学院组织的综合复试两部分。

1)学校组织的转专业统一笔试不设定指标分数线,对报考学生《英语》和《数学》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收计划人数的120%(向上取整)确定复试名单。转专业统一笔试科目有缺考或记为0分者,不得纳入复试名单。

2)学院组织转专业综合复试,包括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复试笔试考核内容主要为高中物理(电磁学部分),也包含少量计算机基础知识。面试环节须全程录像,以便存档备查。

3)转专业总成绩计算。转专业总成绩按学校统一笔试成绩占比50%(其中英语、数学成绩各占25%),学院综合复试成绩占比50%(其中面试、复试笔试成绩各占30%20%)进行计算。

4)录取及公示。对转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复试人数达到学院拟转入计划人数120%的,按转入计划足额确定拟录取转入学生;复试人数未达到转入计划人数120%的,按复试人数的70%(向上取整)划定拟转入学生。拟转专业录取结果须由考核专家成员签名,复试工作中的各类材料须做好记录和存档,留档备查。拟转入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

五、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制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

1. 学院将转专业实施方案在学院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1022日前,报本科生院审批,并将各专业转入指标数据录入教务系统。将学校统一笔试的选考科目数学,于1027日前报本科生院。

2. 1028900103016002025级学生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师生端)]→在[转专业报名]模块下进行网上报名→自行打印《中南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签字。

3. 11314301141700,学生将申请表纸质版交到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器人学院)办公室(16号楼931办公室)教学秘书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或过时未确认者将视为报名无效或未报名,自动放弃转专业申请。115日前,学院汇总报名结果并报本科生院备案。

4. 1126日前,报名成功的学生参加本科生院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待定)。

5. 1126日前,通过学校转专业统一笔试并获得转专业复试资格的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复试。综合复试时间及地点将于学校转专业统一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内通知,请学生密切注意信息更新。在规定时间不参加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申请。

6. 121日前,学院对拟录取学生名单通过学院官网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若公示名单存在异议的,学院按规定程序办理。

7. 122日前,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收(转入)学生名单经本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本科生院。

六、其他及咨询

1. 在籍在校本科一年级(或二年级)学生转专业的限制条件(含转专业次数等)按民大教学〔202429号文件规定执行。

2. 转专业录取的学生,本学期结束前仍按原专业(或大类)管理,参加本学期有关课程期末考试(查),自下学期始,按新专业(或大类)进行管理,按新专业(或大类)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3. 自主命题要严格按照命题要求和审核程序,规范命题,并严守保密纪律。

4. 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按工作安排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材料。

5. 其他事宜,以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器人学院)负责解释。

6. 咨询电话:67842854;咨询老师:汪老师;咨询地点:16号楼-931;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七、公示异议解决

本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公示期为即日起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存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递交至16号楼931汪老师处,反映事项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处理。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器人学院)

2025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