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实施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民大教学〔2018〕17号)和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级、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与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南民族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学院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2022及本科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组
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组长:闻亮、杨春勇
成员:陈锟、朱翠涛(学院纪检委员)、江小平、朱军、唐红文、钟志有、崔勇强、凌云、向红、汪烈、余敏
二、专业分流程序
1、指导动员(第2学期第4周)
工作组向学生公布专业分流指导意见,通过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引导学生选择专业。
2、综合成绩公示(第2学期第5周)
按学生综合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并在学院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3、专业志愿填报 (第2学期第6周)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登录专业分流系统填报志愿,可以填报第一选择和第二选择两个志愿,分配时先按第一志愿分配,再按第二志愿分配。学生可在志愿填报锁定期再次登录查看确认填报信息,锁定期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自动确认,锁定期结束后志愿不得修改。
4、专业分配(第2学期第7周)
在尊重学生选择的前提下,结合专业的实际情况分两个阶段进行专业分配。
(1)阶段一
每个专业招生名额的80%用于按“绩点优先原则”进行分配。若某一专业第一志愿申报人数超过本专业名额的80%,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第一志愿尚未录满的专业,不足部分从第二志愿按绩点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一阶段没有分配出去的专业名额和学生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分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规范的学生,进入第二阶段分配。
(2)阶段二
第一阶段未确定专业的所有同学自动进入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分配出去的专业招生名额全部用于第二阶段分配。第二阶段采取调剂的方式分配专业,具体实施办法学院另行通知。
5、结果公示(第2学期第9周)
专业分流结果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日。对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本人在公示期内向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申诉学生。
6、分班报备(第2学期第10周)
工作组将按照各专业学生进行分班,并将新确定的各班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二、专业分流指标计划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2级本科专业分流限额表
学生性质 |
总名额 |
通信工程 |
电子信息工程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普通本科生 |
419 |
180 |
134 |
65 |
40 |
第一阶段名额 |
335 |
144 |
107 |
52 |
32 |
第二阶段名额 |
84 |
36 |
27 |
13 |
8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3月10日
附: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1级本科专业分流限额表
学生性质 |
总名额 |
通信工程 |
电子信息工程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普通本科生 |
425 |
180 |
140 |
65 |
40 |
第一阶段名额 |
340 |
144 |
112 |
52 |
32 |
第二阶段名额 |
85 |
36 |
28 |
13 |
8 |